112學年度「長庚大學深耕助學計畫」入學方式說明
壹、申請資格
經由大學申請入學管道(不含外加名額),通過本校第一階段學系篩選,同時具有以下任一身分並持有報名當年度有效之下列證明文件者。
(一)低收入戶生︰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標準,具有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社會局(處)或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(低收入戶證明應載明學生姓名)。
(二)中低收入戶生︰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中低收入戶標準,具有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社會局(處)或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核發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(中低收入戶證明應載明學生姓名)。
(三)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︰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之特殊境遇家庭標準,具有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社會局(處)或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核發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證明文件者(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證明應載明學生姓名)。
(四)新移民及其子女︰
1.新移民︰指大陸地區人民、香港、澳門地區居民及其他國籍國民,與本國籍國民締結婚姻時,其身分為非本國籍國民者。
2.新移民子女︰指出生時其父或母一方為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,另一方為新移民者。
貳、申請流程
(一)經由大學申請入學管道,通過第一階段學系篩選且符合上述申請資格者,須於112年4月17日下午5時前至本校網頁報名系統完成繳費、報名資料填寫、選填面試時段112年5月7日前完成線上書審系統上傳審查資料。。
(二)申請人須以掛號郵寄方式於112年4月24日前(郵戳為憑)寄送1.長庚大學112學年度個人申請入學深耕助學計畫入學資格申請書、2.符合申請資格之證明文件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,信封請註明「申請深耕助學入學」,逾期視為放棄,亦不接受補件。
(三)低收入戶生、中低收入戶生經甄選委員會登錄有案者亦需寄送。未寄證明文件者,視為一般生,不具有以「長庚大學深耕助學計畫」入學資格。
(四)同時申請2學系之考生,請填志願序,並以第一志願為優先錄取,不列備取。
叁、審查標準及放榜
(一)經由大學申請入學管道,通過第一階段學系篩選且經審查相關證明文件符合「長庚大學深耕助學計畫」入學資格之考生,如同時申請相同學系之人數少於或等於該學系招生名額時,則逕予錄取;當申請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,以下列所訂定之7項比序項目,依序決定錄取資格,比序項目若遇報名學系未參採(檢定、倍率篩選、採計)之學測科目,則跳下一項目比序。
(二)比序項目與順序:1.招生學系訂定之篩選、採計之學測科目級分總和(科目如有重複,加總時以一科計);2.學測自然級分;3.學測數學級分(同時參採數學A或數學B均可的學系,不列入比序);4.學測英文級分;5.學測國文級分;6.學測社會級分;7.招生學系以高中在校歷年成績單決定錄取結果。
(三)放榜:112年5月15日公告於本校招生資訊網→大學申請入學網頁
(四)錄取者不需參加第二階段面試,惟名次依審查比序成績列為正取生之最後名次。如最後經甄選委員會分發入本校者,將由本校主動辦理第二階段報名費退費。
(五)錄取者如欲爭取獎學金,得參加第二階段面試,其甄選總成績依簡章訂定標準計算,如總成績達正取標準,則排名依總成績排序。
(六)未錄取之考生仍可參加學系第二階段審查及面試,依甄選總成績決定錄取資格。
肆、112學年度招生學系及名額如下:
招生學系名稱 |
名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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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學系名稱 |
名額 |
醫學系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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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工程學系 |
2 |
中醫學系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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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工程學系 |
1 |
護理學系 |
2 |
|
生物醫學工程學系 |
1 |
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學系 |
1 |
|
人工智慧學系 |
1 |
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系 |
1 |
|
醫務管理學系 |
2 |
物理治療學系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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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管理學系(數智商務組) |
2 |
職能治療學系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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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管理學系(工商創業組) |
2 |
生物醫學系 |
2 |
|
工業設計學系 |
1 |
呼吸治療學系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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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管理學系(甲組) |
1 |
電機工程學系 |
2 |
|
資訊管理學系(乙組) |
1 |
機械工程學系 |
1 |
|
數位金融科技學系(甲組) |
1 |
化工與材料工程學系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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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位金融科技學系(乙組) |
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