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學年度大學「繁星推薦」入學第八類學群錄取生名單
公 告
中華民國111年6月2日
(110)長庚大教字第0107號
主旨 :茲公告長庚大學111學年度大學「繁星推薦」入學第八類學群錄取生(19名)名單。
說明 :
一、本考試不列備取生。
二、成績複查請於111年6月3日下午五點前以E-mail方式提出申請(逾時不予受理),寄出後請於9-17時撥打03-2118800轉3323確認。(E-miil:flora@mail.cgu.edu.tw,標題:繁星推薦成績複查+考生姓名)
三、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,一律不得參加大學「申請入學」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。
四、錄取生即取得該校系之入學資格,若欲放棄入學資格者,應於111年6月15日至111年6月18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,至甄選委員會網址(https://www.cac.edu.tw/),選擇「繁星推薦」,進入「網路聲明放棄」後,點選「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錄作業」選項,輸入個人證號後,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,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「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」、「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」及「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」。
五、111年6月19日起,分發錄取生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,應逕向本校招生組聲明放棄入學資格,惟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「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」、「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」及「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」。另得否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招生,悉依該入學管道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。
六、本校於8月中寄發註冊通知單。錄取生應於註冊時繳交學校畢業證書或依教育部發布之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」規定繳交相關同等學力證明,否則取消入學資格,不得註冊入學。
七、入學相關資訊可先行參考新生入學服務網之【入學資訊】。
第八類學群(醫學系)錄取名單如下
10238121 |
10035915 |
10104107 |
10134722 |
10198127 |
10014909 |
10012103 |
10131420 |
10042227 |
10042403 |
10111125 |
10215933 |
10271108 |
10043702 |
10226015 |
10057131 |
10227617 |
10149110 |
102371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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